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乾安县位于吉林省的西北部,松原市西部,松嫩平原腹地,松花江、嫩江汇合处以南,属松花江第二和第三阶地,有“乾安台地”之称。地处东经123°21′16″—124°22′50″,北纬44°37′47″—45°18′08″,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4.6C,日照时间2866.6小时,无霜期平均145天,年均降水量420.6毫米。全县幅员面积3616.6平方公里,全县辖18个乡(镇、场、园区),有164个行政村,296个自然屯,总人口30万,其中农业人口20万。有蒙、回、朝、满、锡伯、苗、壮等13个少数民族。位于松嫩平原腹地,松花江、嫩江汇合处以南,属松花江第二和第三阶地,有“乾安台地”之称。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4.6℃,日照时间2866.6小时,无霜期平均145天,年均降水量420.6毫米。乾安县早在2000多年前便有人类繁衍生息。据史料记载,自春秋战国直至清代,这片苍茫的草原曾是东胡、鲜卑、契丹等民族的游牧地,民国十五年(1926年)设官治理,1928年定名为乾安县。岁月不居,沧海桑田,解放后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到处充满了勃勃生机,成为有识之士投资开发的热土。